多兼并重組 少破產清算
口肖會 柏麗 王希玉 杜娟 報道
本報聊城訊 “多兼并重組,少破產清算,打通民事執行程序向破產程序轉化的渠道,促進執行程序及時轉入破產程序。”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多措并舉扎實推進破產案件審理工作,2013年以來,共審結破產案件12件,破產案件審理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為夯實案件審判基礎,幾年來,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先后抽調精干業務法官深入調研,并與企業管理部門配合,對“僵尸企業”進行全面摸底,初步掌握“僵尸企業”所涉行業、數量、現存狀態、技術水平和資產負債等情況。并針對不同情況,制訂完善了“僵尸企業”市場退出機制。
針對新形勢,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先后在兩級法院成立破產案件審理領導小組,分管領導擔任組長,相關審判、執行、司法技術部門作為成員,對處理“僵尸企業”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統一研究,集中決策,努力探索破產審判機制。成立破產合議庭,做到分工專業,人員固定,職責明確,合理有序。
同時,企業破產,除法律適用問題外,還涉及職工債權、一般債權、社會融資等諸多利益要素。為消除企業破產潛在的社會不穩定因素,他們積極依靠轄區黨委,依法公正、高效地審理破產案件。對于無產可破的企業,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還積極建議政府等有關部門設立破產審判專項基金,在最終分配破產財產之前,先從基金中解決破產企業欠繳的職工亟需的醫保、養老保險等費用,從而確保了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不受損害,保證了案件的正常審結,維護了社會秩序和諧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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